9月10日,国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通知还提出,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逐步做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以及主要风险点精准识别和预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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