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移动互联(中国)(01439-HK)公布,根据早前公布所披露,马遥豪先生并无膺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于马先生退任后,该公司不再符合(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0(1)条,该条规定董事会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ii)第3.21 条,该条规定(a)审核委员会须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b)当中至少一名须为第3.10(2)条所规定,拥有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c)审核委员会主席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公司未有符合上文第3.21 条之规定(a)及(c)。
公司正物色合适人选,以尽快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之空缺,而不论任何情况下,有关空缺须根据上市规则第3.11条,于马先生退任日期起三个月内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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