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疆新鑫矿业(03833-HK)公布,公司已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通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西安投资对陕西明泰提出的索偿作出其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的一审判决(索偿判决)。
根据索偿判决,西安投资于四月变更诉讼书所作出的请求中,针对陕西新鑫(即陕西新鑫就西安投资索偿的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陕西新鑫以资产委托处置协议项下资产所获得的处置价款清偿西安投资于索偿项下所索偿的款项)的请求被驳回。倘不服索偿判决,可在索偿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使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悉任何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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