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三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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