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首控集团(01269-HK)公布,于2020年9月23日,公司与买方订立谅解备忘录,表示彼等有意于独家期内就可能出售目标公司(首控证券)50%或以上股权订立正式协议。
目标公司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证券交易及承销。目标公司为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于9月23日,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由首控金控独资拥有,而首控金控则由公司独资拥有。
该公司董事会认为,可能出售事项一经落实,将令集团增加流动资金,可用于偿还部分可换股债券本金及其他债务,亦可用于把握潜在业务发展机会,集中资源于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及教育运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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