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公布,于2020年3月16日,芯鑫融资租赁(作为出租人)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协鑫(作为承租人)订立初始融资租赁协议。于2020年9月24日,芯鑫融资租赁与江苏协鑫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及补充初始融资租赁协议的若干条款及条件。
依据融资租赁协议,(i)芯鑫融资租赁同意向江苏协鑫购买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2.5亿元;(ii)购买后,芯鑫融资租赁同意向江苏协鑫出租租赁资产,租期为3年,总租务费用约为人民币2.82亿元;(iii)租期届满后,在融资租赁协议规定义务获得妥当履行的前提下,芯鑫融资租赁同意以合计名义价格人民币662.5元,将租赁资产所有权转回江苏协鑫;(iv)江苏协鑫同意向芯鑫融资租赁支付总谘询服务费人民币1254万元。
租赁资产包括江苏协鑫拥有的264台机器与一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单晶熔炉、硅片清洗仪、光伏显像仪、多晶硅锭熔炉及硅片分类器。于2020年6月30日,租赁资产总资产净值为约人民币2.96亿元。
董事相信,集团将可通过融资租赁协议的财务安排获得额外流动资金,并受益于额外营运资金,藉利用现时对设备及资产的现有投资支持其业务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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