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协合新能源(00182-HK)公布,于2020年9月28日交易时段后,永州界牌(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出售-I协议,以按代价I约人民币4.54亿元向三峡新能源出售销售股份I;及银华协合(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出售-II协议,以按代价II约人民币1.22亿元向三峡新能源出售销售股份II。
公司估计就出售事项确认出售事项的未经审核收益总额约人民币5340万元(约6068万港元)。集团已采纳“建成—出售”策略,据此,集团于电厂竣工或营运后兴建电厂及出售其在电厂之权益。董事认为,“建成—出售”策略有助集团充分善用其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发展及电厂建设之优势,以达致更吸引之投资回报,提升集团之现金流回报,减少债务比例以支持公司其后稳健快速发展。
出售事项(当中包含合资格获得可再生能原电价补贴之项目)将加强公司之现金流量状况,并为公司提供额外资金来源,把握其他投资机遇。出售事项产生之所得款项将用作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未来业务发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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