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HK)公布,于2020年10月5日,公司收到联交所的函件,通知公司其决定,指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营运水平,以保证本公司股份继续上市,以及公司股份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惟公司有行使覆核
的权利)。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公司有权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除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行使其权利申请覆核该决定,否则公司股份将自2020年10月15日(即该决定日期起计七(7)个营业日届满后)起暂停买卖。
经审阅该函件后,公司董事会已决定向上市委员会提出要求覆核该决定,并正制备相关的要求函件。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上市委员会对有关覆核之结果属于未知之数。
根据该决定,于公司股份获准恢复买卖前,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并须履行联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复牌指引,并遵照联交所满意之方式全面遵守上市规则。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倘公司股份持续18个月暂停买卖,联交所可取消公司股份之上市地位。
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作出公告。股东如对该决定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征询适当之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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