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麒麟集团控股(08109-HK)公布,联交所已就一宗针对一间公司之清盘呈请向公司作出查询,该公司的英文名称与公司向香港破产管理署报备的英文名称相同。公司已就此对公司进行诉讼搜寻及破产管理署强制清盘搜寻。
根据搜寻结果,陈珍仪“第一呈请人”及陈少仪“第二呈请人”已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第一呈请”及2020年10月7日“第二呈请”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呈对公司发出清盘命令之呈请。第一呈请及第二呈请将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及2020年12月30日在高等法院聆讯。
陈珍仪女士(“第一认购人”)(与第一呈请人具有相同姓名的个人)为公司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于10月12日,公司欠付第一认购人之款项总额约41.67万港元。
陈少仪女士“第二认购人”(与第二呈请人具有相同姓名)为公司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于10月12日,公司欠付第二认购人之款项总额约277.23万港元。
公司正在调查该事宜,并正在核实该等呈请是否与该等认购人有关。
公司谨此澄清,尚未接获通知或收到任何清盘呈请。公司一直在调查此事并收集相关事实。于10月12日,公司无计划申请认可令。公司将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布。
公司股份由2020年10月12日下午一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公司股份自2020年10月13日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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