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世纪阳光(00509-HK)公布,有关以债务重组为目的而提交之清盘呈请及委任“非强制”共同临时清盘人之申请。除非另有界定,否则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公司谨此公布,大法院已进一步命令,呈请将延后至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开曼群岛时间)进行聆讯。
公司将适时另作公布,以知会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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