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监局网站10月19日消息,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起,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试点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
试点期间,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步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