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粤港湾控股(01396-HK)公布,于2020年10月23日交易时段结束后,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订立买卖协议,大湖买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毅德毅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大湖卖方(大湖卖方拥有大湖房地产开发的51%股权东莞达慧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大湖房地产开发买卖协议,据此大湖买方同意收购,而大湖卖方同意出售大湖房地产开发销售权益(占大湖房地产开发的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0,543,037元。大湖房地产开发持有大湖目标土地。
华海买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中宝港湾控股有限公司)与华海卖方(华海卖方拥有华海实业的51%股权东莞市泰嘉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华海实业买卖协议,据此华海买方同意收购,而华海卖方同意出售华海实业销售权益(占华海实业的51%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53,310,027元。华海实业持有华海目标土地。
大湖房地产开发持有大湖目标土地,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四村社区地块。大湖目标土地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大湖目标土地的土地性质已变更为居住用地,土地面积约为1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4,000平方米。大湖目标土地属于东莞市“三旧”改造计划的一部分,其更新改造方案已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大湖房地产开发已被确定为该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华海实业持有华海目标土地,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塘厦社区,138工业区原鸿达电子厂旧改地块。华海目标土地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华海目标土地的土地性质已变更为住宅和商业用途,土地面积约为1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2,000平方米。华海目标土地属于东莞市“三旧”改造计划的一部分,其更新改造方案已获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华海实业已被确定为该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收购事项完成后,大湖房地产开发及华海实业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近期,公司已升级其业务策略,涉及发展大湾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目标土地位于东莞市,为大湾区的一部分,而重新发展目标土地将成为集团立足大湾区的另一个里程碑。
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可提升集团的现有业务,开发优质及具吸引力的城市更新项目,并为集团快速带来销售收入及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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