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海信家电(00921-HK)公布,于2020年11月19日,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2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2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相当于约118,382,423港元);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3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3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相当于约118,382,423港元);及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2020浙商银行第14份理财协议以认购2020浙商银行第14项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相当于约591,912,113港元)。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