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联证券(01456-HK)公布,近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74号),具体内容如下:“经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国联证券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有效评估监管政策,对重组备选方案准备不足;二是未审慎评估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等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覆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覆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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