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晨中国汽车控股(01114-HK)公布,于2020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会获公司之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晨)告知,华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通知。根据该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就华晨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对华晨展开调查。此外,华晨亦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有关华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若干重大事项对其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的警示函。
截至本公布日期,公司业务如常运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以及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信息披露义务。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