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富阳(00352-HK)公布,于2020年11月25日,董事会议决批准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富阳物业谘询(买方)以约人民币938.4万元(相当于约1103.6万港元)代价向江苏瀛尚房产开发(卖方)收购一间位于中国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学林雅苑的商店(该物业)。该物业的建筑面积约为1972平方米。
卖方(该公司的前客户)自2011年因该集团提供的物业谘询及代理服务欠买方(该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约人民币288.4万元的未偿合约余额。为收回未偿合约金额,买方于2013年于法院对卖方提出诉讼。买方于2014年获得胜诉,即卖方有责任偿还买方的未偿合同余额以及应计的利息及赔偿金。
然而,由于卖方自该时起一直处于财务困境中,故无法执行判决及向该集团付款。因此,法院已下令卖方以拍卖方式出售该物业,而买方须所得款项中收回未偿金额。然而,于2020年11月10日,该物业于第四次拍卖中仍未能售出。因此,法院已通知买方有权以约人民币938.4万元的代价收购该物业,即该物业的账面价值,代价须以卖方应付买方的总额约人民币455.4万元(经法院裁定)所抵销。
根据法院裁定,代价须以未偿合约金额及卖方应付买方的应计利息及赔偿金总额约人民币455.4万元所抵销。约人民币483万元的代价余额将由买方以现金支付,并将由执行董事张秀华女士全资拥有的公司按一般商业条款提供的无抵押贷款提供资金。
集团自2011年起无法向卖方收回未偿合约余额约人民币288.4万元,该集团已诉诸法律程序以收回未偿合约余额。虽然买方于2014年胜诉,惟由于卖方处于财务困境中,故无法执行判决。尽管法院已下令卖方以拍卖方式出售该物业,以将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向买方偿还欠款,但该物业于四次拍卖中仍未能售出。董事视收购事项为该集团向卖方追讨未偿合约余额、利息及赔偿金的最后手段,特别是鉴于卖方的商业登记被撤销及卖方明显出现财务困境。
该集团拟持有该物业作投资用途,并将该物业出租以赚取租金收入。因此,收购事项为该集团提供一个诱人的物业投资机会(其价格与估值中所述物业的市场价值相比有所折让),可在未来作资本增值及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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