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蒙古能源(00276-HK)公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该集团录得收益约为2.69亿港元,同比下降66.4%。股东应占亏损约为10.08亿港元,同比增加106.89%。每股亏损5.36港元;不派息。
收入大幅减少乃主要由于财政期间全球爆发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导致中国大陆及蒙古均普遍实行旅游限制和检疫措施。该等措施对集团的采矿业务造成负面影响。于财政期间,受2019冠状病毒病影响,煤炭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31亿港元。
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集团完成约27.08万立方米之土石方剥离工程量(2019年:466.81万立方米),旨在使煤层外露以便随后之煤炭开采工作。焦煤(未加工)及动力煤之产量分别为约27.91万吨及5.7万吨(2019年:88.42万吨及12.85万吨)。
在新疆,约30.61万吨原焦煤经洗煤厂加工(2019年:843.65万吨),产生约24.86万吨焦精煤(2019年:65.37万吨)。平均回收率为81.2%。
集团所有焦煤之客户皆在新疆。就集团之主要客户而言,实际销售价格及付运数量需经双方不时(通常以每月为基础)磋商及共同协定。集团以实际交付之焦精煤(清洗后)进行结算,就此,集团于财政期间内已向该客户销售16.99万吨焦精煤。其占集团于财政期间之收入约76%。就集团之其他客户而言,集团在付运前根据当时现行市价及集团可供之煤炭数量即时协定销售及交付订单。集团于财政期间在新疆拥有三名焦煤之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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