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众诚能源(02337-HK)公布,根据早前公告,内容有关合作安排。根据合作安排,长春伊通河(由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赵先生拥有30%以上的股权)向众诚能源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捷利物流租赁(i)燃气运输车及(ii)办公场所。
于2020年12月1日,捷利物流与长春伊通河订立经重续合作协议,据此,(i)长春伊通河将向捷利物流出租其燃气运输车及(ii)长春伊通河将向捷利物流出租其办公场所,自2021年1月1日(即经重续合作协议生效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尽管长春伊通河拥有若干燃气运输车,长春伊通河将其燃气运输车出租予捷利物流,藉此,捷利物流向长春中油提供燃气运输服务。鉴于捷利物流拥有一组规模更大的运输车队,且管理往绩良好,可提供安全及稳定的运输服务,我们实施此等安排以透过捷利物流的集中物流管理提高效率,确保运输服务稳定、安全及可靠。
鉴于(i)捷利物流的业务往绩;(ii)该集团对安全及稳定的燃气运输服务的持续需求;及(iii)难以取得另一名既可靠稳定且达到该集团的质量及安全要求、又毋须产生额外及潜在重大资源的燃气运输车供应商,故董事认为,捷利物流继续自长春伊通河租用燃气运输车以向该集团提供燃气运输服务将对该集团有利。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捷利物流占用合作协议项下的办公场所作为其办公室。因此,董事认为,捷利物流继续租赁上述办公场所可节省任何不必要的搬迁及行政费用,不仅对该集团有利,亦方便该集团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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