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浙商银行(02016-HK)公布,该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王建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覆》(银保监覆[2020]817号),据此,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王建先生、任志祥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以及汪炜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王建先生、任志祥先生及汪炜先生担任董事的任期自收到批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鉴于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已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黄志明先生及韦东良先生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且不再于任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董事会仅此进一步宣布,董事会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袁放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袁放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且不再于任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该等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