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网站12月3日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具体产品包括:红外线人体测温仪、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病员监护仪等。
其中,医用消毒巾,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医用消毒剂,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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