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经重审后裁定,新奥能源(02688-HK)前执董兼首席财务官(CFO)郑则锷涉中国燃气(00384-HK)股份的内幕交易罪成。
证监会于2016年就郑则锷涉及中国燃气股份内幕交易,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展开研讯。
当时证监会表示,郑则锷在2011年时得知中国燃气获溢价收购的消息后,透过代名人买入该公司股份,并获利300万元。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原于2017年3月裁定,郑则锷就中国燃气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指控不成立。
不过,证监会其后提出上诉,上诉法庭颁令转交予另一个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审裁处就案件进行裁定。
经重审后,审裁处裁定郑则锷涉及内幕交易。审裁处认为,郑则锷并非可信证人,故不会考虑其证供;加上中国燃气股份的买卖与郑则锷所获内幕消息有明显关连,而经由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作出的交易指示来自新奥能源的办公室,跟郑当时身处的地点有关连。同时,郑曾在中银香港开设代表人户口并阅览银行结单作出安排。
审裁处补充,将在稍后时间决定对郑则锷施加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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