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港交所旗下联交所12月11日刊发:(i) 发行人企业管治常规的最新检讨结果;以及 (ii)《迈向良好的企业管治及ESG管理》的业界人士观点。
检讨报告的主要结果及建议包括:发行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有所改善。所有样本发行人都遵守了78条守则条文中的至少73条,完全遵守所有守则条文的亦占41%(2017/2018年检讨报告:36%)。发行人报告中大致上就所有未有遵守守则条文的情况均提供了理由。
部分发行人仍未能做到将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区分,遵守率为64%,但其余的守则条文则获大多数样本发行人(逾90%)遵守。发行人应注意于2019年1月新推出的守则条文规定发行人须披露派发股息的政策,个别发行人遗漏了有关守则条文。
重选连任多年的独董 – 联交所提醒发行人,独董符合《上市规则》所列的独立性准则1并不足以证明其能继续为董事会带来新视野并作独立判断。
选任超额任职独董 –发行人应解释董事会如何定断相关董事能投入足够时间处理发行人的事务。
发行人应制定并披露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订立的可计量目标,以显示董事会对这方面的承担,并让董事会和其他持份者能检视公司在多元化方面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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