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壹传媒(00282-HK)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警方将就黎智英的社交网站Twitter帐户搜证,包括检视逾千段讯息和留言,以及相关的视像访问。被告不准保释,继续还押看管。
73岁的黎智英被控于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处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黎智英则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代表。
黎智英早前因涉及欺诈罪被控,不准保释,还押荔枝角收押所,他今早腰缠铁链、双手锁上手扣,由两名惩教署人员押送上车前往法院。
壹传媒昨日公布,主席兼执行董事黎智英就一项欺诈罪而仍被扣押,他被另外加控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将于今日上午提讯。
公告指,考虑到黎智英并非身处办公室,不会打乱公司日常运作,董事会预期不会对集团的日常营运造成任何即时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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