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天津港发展(03382-HK)公布,于2020年12月15日,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外轮代理与天津港国际物流订立资产转让协议,据此,天津外轮代理同意收购及天津港国际物流同意向天津外轮代理转让目标资产,代价为人民币238,624,100元。
目标资产为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堆场一期,由位于中国天津市塘沽区跃进路502号的一块土地及其上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组成,总土地面积168,736.70平方米。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于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107011010915号)项下所授予。
收购理由为堆场服务是现代船舶代理公司的重要功能之一,对班轮船舶代理业务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天津港目前的仓储堆场十分稀缺,特别是在北疆港区。购买目标资产能够满足天津外轮代理提供堆场服务,同时消除了未来未能续租的潜在风险、租金变动等不确定性,支持天津外轮代理的运营稳定。此外,天津外轮代理能够根据其业务需求,对目标资产进行新的规划和改造,使其更适用于业务开展,从而提升天津外轮代理整体运营,符合集团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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