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力量能源(01277-HK)公布,于2020年12月25日,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力量(秦皇岛)与北方信托订立认购协议I,以认购信托产品I,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相当于约2.97亿港元)。
于2020年12月28日,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力量煤业与北京信托订立认购协议II,以认购信托产品II,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相当于约1.78亿港元)。
信托产品I的投资期限自其成立日期起计为期一年,经北方信托与力量(秦皇岛)一致同意可提前终止。信托产品I为浮动收益,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该信托资金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信托业保障基金及经力量(秦皇岛)与北方信托书面确认的其他投资产品。
信托产品II的投资期限自其成立日期起计为期一年,根据认购协议II可提前终止。信托产品II为浮动收益,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该信托资金将投资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债券逆回购、现金、金融同业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产品。
集团一直积极寻觅提升股东价值的良机。鉴于目前银行存款息率低企,董事认为认购信托产品I及信托产品II为该集团的理想短期投资机会,因为其可让该集团更有效运用其盈余现金,亦符合该集团的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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