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中车(01766-HK)公布,2020年12月16日,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作出《关于征求土地收储补偿价格意见的函》(大自服便字[2020]224号),决定对大连公司沙河口厂区(老厂区)土地进行收储(项目),预计收储补偿价格为40.84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5000万元人民币搬迁奖励)。
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沙河口厂区土地交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大连公司上述土地收储事项。2020年12月30日,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与大连公司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收购补偿标的物为1)土地:乙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810,810.7平方米,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大国用(2008)第03036号、大国用(2008)第03037号、大国用(2008)第03038号,四至范围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扣除工业遗产保护范围137,463.2平方米,甲方实际收购补偿乙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673,347.5平方米。2)建筑物1,026栋: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为277栋,证载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无证房屋749栋,测绘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3)构筑物、设备及其他资产:构筑物4,053项,不可搬迁设备1,322项,可搬迁设备37,549项,树木7,229株。
本次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包含收购补偿标的物的综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含利润损失、职工安置补助和异地生产经营因素等)和搬迁奖励。乙方按协议约定的净地标准和净地交付期限向甲方交付净地后,甲方推进土地挂牌出让,土地出让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收购补偿费用40.84亿元人民币。
大连公司本次土地收储系为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要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打造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新基地的战略目标。大连公司通过本次项目取得的土地收购款拟用于大连公司旅顺基地建设及大连公司日常运营。本次项目有利于大连公司转型升级,有利于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经初步测算,本次项目在扣除土地成本、房屋建(构)筑物净值、预估停工损失、人员安置等费用及相关税费后,预计截至2022年完成全部土地移交后,获得净收益总计约13.23亿元人民币。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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