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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