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永耀集团控股(08022-HK)公布,于2021年1月5日,该公司接获该公司一名债权人作为呈请人于2021年1月4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公司清盘案2021年第1宗提呈清盘呈请,要求高等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清盘,乃因该公司未能清偿未偿还债务共约3501.37万港元(即可换股票据未偿还本金3000万港元及直至2020年8月4日(即债权人向该公司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之利息约501.37万港元)。清盘呈请的聆讯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十时正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
此外,杨万鋠先生已提出辞任该公司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自2021年1月6日起生效;朱健明先生将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洪达智先生已提出辞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代表及合规主任;姜逸晖女士已提出辞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授权代表,自2021年1月9日起生效。
区智锋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代表及合规主任,自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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