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潍柴动力(02338-HK)公布,董事会谨此澄清并确认,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授出一般性授权后,董事会在十二个月有效期内行使一般性授权仅会用于非公开发行A股,即发行最多793,387,389股新A股,不超过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前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10%。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并无实质计划进行其他股份增发安排,而就进一步发行公司任何股份,将会根据上市规则取得股东进一步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另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36(5)条的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针对下述H股价格折价20%或20%以上(即(i)H股于相关配售协议或涉及根据一般性授权建议发行证券的
其他协议日期的收市价;及(ii)H股平均收市价中较高者),则公司不得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A股股票。在一般性授权项下发行A股的最终价格,将会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经考虑届时状况后厘定,而董事会在厘定发行价格时,会尽力确保公司及股东整体的长远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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