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投资(01217-HK)公布,于2021年1月28日,该公司执行董事向心和替任董事龚青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函件,要求就台北地检署声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两个月,于2月1日以前提出书面陈述意见。
两人委托中国台湾代表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递交书面陈述意见,称案件源自身份不明且自称为“王立强”人士的虚假谎言及媒体渲染,两人并无任何具体犯罪事实,且检察官自侦查起至今,从未向两人及法院说明有何客观、具体犯罪事实,更遑论举证证明之,根本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远未达到检察官已经证明两人有重大犯罪嫌之程度。
中国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已出具书面调查报告,确认并无中国台湾传媒受到有如“王立强”所称之不法事实,也没有政治人物受到所谓渗透,完全不存在检察官所称的犯罪事实及组织。
两人被限制出境出海滞留中国台湾已经15个月,根本就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14个月上限更长。两人根本没有犯罪,竟然无辜被限制出境15个月,且检察官在此侦查期间并无积极调查,也查不出具体犯罪事实。
两人向法院强调,检察官从未向两人告知有何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犯罪行为或事实,根本无法就检察官所指称之所谓“犯罪嫌疑”提出具体答辩。倘再如此限制出境下去,中国台湾民主法制、尊崇保护人权之基本价值将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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