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三爱健康集团(01889-HK)公布,公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就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上诉,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辩,裁定融资租赁协议及担保无效,并驳回原告的所有申索。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就诉讼之任何重大发展另行刊发公告。
公司于1月18日公布其已接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所发出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的民事判决。
就有关当时附属福建三爱之融资租赁协议申索案件,福建三爱应在判决十日内,向原告(北京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未付到期租金3385.5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就此应计的违约利息、融资租赁协议项下剩余的到期租金4759.3万元、违约金475.93万元、留购价款100元、法律费用80万元元、公告费用2650元、保全保险费17.56万元及保全费用5000元。
公司股份已自2020年1月2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公司达成相关复牌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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