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表文章,表示应将大型互联网平台数据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按照公共产品提供者实施相应监管,又建议整合有影响力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垄断信息,有序纳入征信服务及征信监管,将数据垄断转变成数据依法共用。
人行官方微信号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课题组署名论文建议,依法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增强业务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提出将全部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接入数据库,全量报送借贷业务数据。
文章说,大型互联网平台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总体状况不乐观,在格式条款、信息收集及使用、行销宣传方面存在问题和争议,要高度警惕大型互联网平台过度逐利行为,尤其要注意对低净值人群过度负债的诱惑及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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