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立德教育(01449-HK)公布,公司已获知会,于2021年2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树人教育有限公司(树人)已以华泰国际大湾区投资基金(贷款人)为受益人将公司296,666,815股股份(抵押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约44.5%)抵押予树人及竣华教育有限公司(竣华)作为贷款的担保。树人及竣华分别由公司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董玲及刘来祥拥有100%股权。抵押抵押股份并不属于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7条的范畴。
于本公告日期,树人及竣华合共拥有公司496,675,000股股份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约74.5%。根据有关股权,在强制执行抵押抵押股份的情况下,树人、竣华、董女士及刘先生将不会失去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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