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疆新鑫矿业(03833-HK)公布,根据对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的初步审阅,集团预期本年录得净盈利约为1.8亿元(人民币.下同),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盈利约为2480万元,增长约620%。
董事会认为,集团本年经营业绩对比去年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集团本年的营业利润增至约1.2亿元,较去年的约2480万元增长约383%,主要是由于电解镍的平均售价上涨约8.5%及成本控制使电解镍于本年的平均销售成本较去年减少约12%。
其次是由于案件的最终判决对公司有利,故本年陕西新鑫之诉讼拨备拨回约1.61亿元;及根据近期的第三方专业估值报告初稿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被陕西新鑫本年的探矿权减值约1.01亿元(税后)(税前1.34亿元)所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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