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對2021年及「十四五」新能源開發給出許多方向性意見。在新能源消納問題上,文件提出保障性並網、市場化並網兩種方式。其中,保障性並網由各省能源主管部門以項目上網電價或同一業主在運補貼項目減補金額等為標準開展競爭性配置。這就意味著,如果企業減少補貼將優先獲得保障性消納額度。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