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允升国际(01315-HK)公布,于2021年3月8日,该公司接获由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宏宗建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罗辉先生的法律顾问所发出日期为2021年3月3日的要求付款函件,内容有关两项日期均为2013年12月1日的贷款协议及一项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的垫资协议,所有协议均由黄罗辉先生(作为贷款人)及宏宗(作为借款人)所订立。
要求付款函件内指出,其中包括:(a)最后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9月30日;(b)由于宏宗董事苏国林先生于2021年2月1日辞职,而有关辞职将于2021年4月1日起生效,故根据贷款协议及垫资协议已发生违约事件;(c)宏宗结欠黄罗辉先生的总金额合共为201,152,177港元连同其利息(宏宗尚未偿还贷款);(d)倘公司促使宏宗向黄罗辉先生支付自2021年4月1日起计宏宗尚未偿还贷款的额外利息(按息率38%计算),黄罗辉先生愿意暂缓要求偿还宏宗尚未偿还贷款,而有关额外利息将基于实际过去日数按复合基准按日计算;及(e)倘宏宗未按要求偿还宏宗尚未偿还贷款,将会对宏宗展开法律或清盘程序,而毋须另行通知。
公司目前正在评估以上事项的影响,并将就要求付款函件应采取的行动寻求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财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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