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利邦(00891-HK)公布,为便利进行该公司财务重组的工作,于2021年3月8日百慕达时间,该公司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交申请(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在非强制基础上为重组目的而委任宏杰亚洲有限公司的何文杰先生及莫钧亮先生以及Krys&Associates(Bermuda)Limited的MathewConnerClingerman先生为联席和个别临时清盘人。
根据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该公司正向百慕达法院寻求命令,该公司董事会应在联席临时清盘人的监督下,继续管理该公司各方面的事务并行使该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所赋予的权力,惟联席临时清盘人有权向百慕达法院寻求联席临时清盘人认为适当的有关指示。
董事会相信,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对于该公司的财务重组乃属必要及可取的,以便尽量提高财务重组成功的前景,并可暂停执行任何债权人启动或威胁启动清盘程序以避免对该集团进行无序地破产清盘。因此,董事会相信,根据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符合该公司、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该公司将于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相关法院程序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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