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新城镇(01278-HK)公布,2021年3月17日,公司接到国开国际控股通知,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原则同意国开国际控股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现按国开国际控股要求,将国开国际控股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国开国际控股持有公司5,347,921,071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54.98%。本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29.17亿股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29.99%。
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4号,以下简称“54号令”)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转让方直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监管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定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和转让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将以不低于公司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日(即2020年12月3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孰高,且不低于公司于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经资产评估备案和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孰高为基础确定,即每股不低于人民币约0.4080元的等值港币。每股转让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将在前述价格下限基础上结合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只有一家,则双方将在前述价格下限基础上协商确定最终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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