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网站3月24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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