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据浙江省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义乌市新政,其土地出让将视情况“限房价、限地价”。同时,义乌将实行“限制转让”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两年才可转让。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方面,新政明确要求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备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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