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与协鑫新能源控股(00451-HK)联合宣布,于2020年12月31日交易时段后,河南协鑫新能源及苏州协鑫新能源(均为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间接附属公司,作为该等卖方)与买方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订立首批该等购股协议。
根据首批包括开封华鑫、三门峡协立、确山追日、商水协鑫、南召鑫力、台前协鑫该等购股协议,相关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分别于开封华鑫、三门峡协立、确山追日及商水协鑫的全部股权以及分别于南召鑫力及台前协鑫的50%股权。
于订立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买方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及将予发展的新光伏电站的合作机会。
协鑫新能源与买方正积极推进上述合作,双方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及共同发展光伏电站事宜的协议。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预计为约927,565,880元(人民币.下同)(等于代价总额约364,650,000元加总应付款项约562,915,880元,相关税项及交易成本可忽略不计),而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作为其“转型升级”发展目标的一环,保利协鑫透过其附属公司协鑫新能源持续推进轻资产模式转型。于完成该等交易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附属公司,且该等目标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并入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保利协鑫集团及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负债将下降约1,294,347,000元。
同时,该等交易所得之现金约927,565,880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按协鑫新能源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之未经审计财务报表计算,协鑫新能源集团之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1%,从而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保利协鑫(透过协鑫新能源)拟加大与国内中央管理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的战略合作(包括买方),以实现轻资产模式。于订立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买方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及将予发展的新光伏电站的合作机会。协鑫新能源与买方正积极推进上述合作,双方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及共同发展光伏电站事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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