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于2021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向认购方(特变电工及晶龙科技)发行不超过177,304,874股内资股的方案。内资股发行事项将根据特别授权进行,且根据公司章程将构成内资股股东及H股股东类别权利的变更。
内资股发行事项所募集的款项净额将分别通过向内蒙古新特及新疆新能源增资的方式使用,用于建设10万吨多晶硅项目及补充风电及光伏资源开发的营运资金。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第19A.38条,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藉以寻求股东批准内资股发行事项及授出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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