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华文轩(00811-HK)公布,何志勇先生由于年龄原因,提出辞任执行董事及董事长之职务;陈云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提出辞任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之职务。何先生及陈先生均将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法律及法规继续担任其各自的职务并履行其各自的职责,直至有关委任新执行董事之决议案于公司将在2021年5月21日举行的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起生效。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董事会的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罗勇先生为执行董事及;委任刘龙章先生为执行董事;建议委任戴卫东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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