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汇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今日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双方签署人分别为财汇局CEO Marek Grabowski、公会行政总裁陈咏新。根据文件,财汇局、公会将在合适合法情况下交换信息,以便对方履行职责。双方亦承诺,除非法律要求、寻求专业意见,不会于未获取对方同意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机密信息。
根据文件,双方亦将会互相转介个案。MOU列出转介情况,例如,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PIE Auditor)及非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non-PIE Auditor)行为不当、上市实体不合规的情况,公会将向财汇局转介个案。而当财汇局发现,有注册会计师行为涉及《条例》第34条(1)(纪律条文),但不涉其管理范围时,个案会被转介予公会。
公会会长郑中正表示,相信本次签署MOU可推动本地审计市场的持续发展。他表示,公会一直致力于提倡审计质素的重要性,未来公会与财汇局将并肩合作,确保公众对本港资本市场信心维持于高水平。
财汇局主席黄天佑表示,新签署的MOU将确保双方更紧密地合作,实现新监管制度下所设定的目标。他表示,加强交流资讯及转介将有助于协调工作,令监管制度行之有效,从而推动上市实体财务汇报及审计质素,保障业界、投资大众及公众利益。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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