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網站5月11日發布,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指出,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成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類型的市場主體,應當向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自然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或通過網絡從事保潔、洗滌、縫紉、理發、搬家、配制鑰匙、管道疏通、家電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不需要辦理登記。自然人從事網絡交易活動,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的不需要進行登記。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開設多家網店的,各網店交易額合並計算。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