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海丰国际(01308.HK)公布,于2021年6月2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海丰船东通知JSTC及造船商(卖方)按总合约价格1.92亿美元(相等于14.9亿港元)就建造八艘期权船舶行使期权。
于2020年8月30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海丰船东与卖方订立八月造船合约以建造六艘集装箱船舶。同日,海丰船东与卖方亦订立八月期权合约,据此,于通知卖方及由海丰船东酌情决定行使后,卖方已授予海丰船东期权以建造额外六艘八月期权船舶。于2020年11月30日,海丰船东通知卖方就根据八月期权合约建造额外两艘期权船舶行使其于期权项下的权利。
于2020年12月19日,海丰船东与卖方订立12月造船合约以建造六艘集装箱船舶。同日,海丰船东与卖方亦订立12月期权合约,据此,于通知卖方及由海丰船东酌情决定行使后,卖方已授予海丰船东期权以建造额外四艘12月期权船舶。
造船商将建造八艘集装箱船舶,包括四艘1,800标准箱的集装箱船舶及四艘2,600标准箱的集装箱船舶。
行使期权乃为扩充集团的自有集装箱船队,以满足集团的营运需求。鉴于根据期权合约建造八艘期权船舶的合约价格乃由订约各方公平磋商厘定,并经参考董事所厘定在公开市场建造同样规模新船舶的市价,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期权合约及行使其项下拟订的期权之条款乃于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厘定,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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