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动力控股(00476.HK)公布,于2021年5月18日,董事会已接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之通知。根据法院通知,广西威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针对宏高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广西威日之直接控股公司)展开法律程序,并就宏高企业拥有于广西威日之股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此,法院颁令广西威日股权自2021年4月13日起冻结三年。
董事会认为,基于以下原因,诉讼及财产保全属失实、具误导成份及无效:1.诉讼未经广西威日之法定代表人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规,诉讼须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实体作出。该公司已向张韧先生(该公司之主席及广西威日之法定代表人)查询,而张先生已向该公司回覆,彼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人士以广西威日之名义提出诉讼,且并不知悉诉讼。2.诉讼未经广西威日之董事会批准。经该公司查询,广西威日之董事会确认,其从未讨论、投票或批准与诉讼有关之任何决议案。因此,集团并不知悉诉讼。3.广西威日之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于诉讼期间已报失。
根据上述时间框架,并经计及财产保全之申请乃于2021年4月12日提出,集团相信,诉讼及财产保全属失实、具误导成份及无效。为了保障该公司之权益,该公司管理层已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寻求法律意见,以积极应对诉讼及财产保全。此外,集团已于2021年5月24日向法院提出申请,以基于上述理由就诉讼进行司法覆核及解封根据财产保全遭冻结之广西威日股权。
该公司正等待法院之进一步资料,并将密切监察案件及评估其对集团之影响,并就案件之期后发展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董事会将于适当时候就此事宜作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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