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联合集团(00373.HK)公布,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四个月之公司未经审核综合股东应占溢利约为8.35亿港元,而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四个月之应占溢利则约为2900万港元。
应占溢利上调的主要原因为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四个月,新鸿基投资管理业务中之金融工具因当时市场大幅波动而录得按市场价格计值之亏损,以及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新鸿基贷款业务之利息收入减少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增加。而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四个月,新鸿基投资管理业务中之金融工具录得按市场价格计值及已变现之收益,以及由于业务环境改善使新鸿基贷款业务之利息收入增加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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