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银租赁(01606.HK)公布,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21年6月7日订立新融资租赁合同,据此,(i)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8亿元向承租人购买本次交易租赁物,及(ii)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本次交易租赁物,租赁期为96个月。承租人为一家位于中国河北省邯郸市的国有企业,其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等业务。
过去十二个月内,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于2021年5月24日订立前次融资租赁合同,据此,(i)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4亿元向承租人购买前次交易租赁物,及(ii)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前次交易租赁物,租赁期为96个月。
本次交易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河北省的某高速公路段。本次交易租赁物的评估值共计人民币9.1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本次交易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前次交易租赁物为位于中国河北省的某高速公路段。前次交易租赁物的评估值共计人民币4.7亿元。承租人不单独核算前次交易租赁物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根据新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把本次交易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金为含增值税的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金额一致,共计人民币8亿元;租赁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租赁利息=未还租赁本金余额×租期实际天数×租赁年利率÷360。租赁利息于租期内总额共计约人民币1.83亿元。
租金以人民币计付,共划分16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第一期租金的支付日为2021年11月6日,以后每年5月6日及11月6日为租金支付日,最后一期租金在2029年6月11日支付完成。
根据前次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把前次交易租赁物租回予承租人,租金为含增值税的租金,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金额一致,共计人民币4亿元;租赁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租赁利息=未还租赁本金余额×租期实际天数×租赁年利率÷360。租赁利息于租期内总额共计约人民币9130.56万元。
租金以人民币计付,共划分16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第一期租金的支付日为2021年10月22日,以后每年4月22日及10月22日为租金支付日,最后一期租金在2029年5月27日支付完成。
融资租赁合同乃由该公司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该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有益于增加该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该公司业务发展策略。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该公司及该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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