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京城机电股份(00187.HK)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1879号),决定主要内容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委)于2021年5月19日举行2021年第10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认为,申请人未充分披露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及业绩预测的合理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董事会应当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审慎研究,于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方案作出决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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